泰國科技部部長披切表示,有關部門將積極挑選18個合作社于12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出口10萬噸天然橡膠到中國,包括6家出口橡膠合作社,12家與橡膠出口有關的合作社,產品為膠片和壓縮膠塊。這些橡膠將從全國154個橡膠合作社購買,并向農業合作銀行貸款50億泰銖,用于購買橡膠和相關設備。整個工作爭取在2019年4月停割前完成。有分析人士稱,這個計劃對提高泰國整體橡膠價格大有幫助,且能夠避免掉中間代理商的壓價問題,未來將會尋找新的市場推銷泰國的橡膠。
農業與合作社部長吉沙達說,為了解決目前的膠價問題,天然橡膠委員會召開會議批準了該項目,并表示將會提交下周的內閣會議加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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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平起見,保險公司的理賠,與省物價局實施的天然橡膠價格采集與發布制度相配套,以此作為保險賠付的依據,按橡膠地頭收購價格的平均值與目標價格的差額比例賠償,并要求投保膠農在售橡膠時,要據實準確登記銷售的數量以便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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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泰標為例。如上圖,泰標理論加工利潤雖然存在一定空間,但利潤空間較窄,平均在100美元/噸以內;另一方面,報盤價并非成交價,但實單成交價格往往更低。宏觀來看,一些加工廠加工利潤恐不足50美元/噸,加工利潤徘徊在成本線附近,加工廠處境不樂觀,低價意愿肯定不高。
總之,面對低迷的天然橡膠市場,東南亞加工廠對高價報盤充滿無力感,但考慮到自身加工成本及后市操盤空間有限,市場過于糾結,故場內報盤積極主動性偏差。
除了合成橡膠供過于求外,天然橡膠市場也處于不平衡狀態。2011年,普遍擴大種植區域,導致天然橡膠價格一路走低,橡膠樹種植收獲時間大約是7-8年,預計2019年之后天然橡膠供應仍將受到影響。
目前,下游對橡膠的需求也很緩慢。橡膠需求主要來自輪胎、鞋、膠管、膠帶等產品,其中輪胎消費約占橡膠市場的70%。輪胎需求取決于汽車產量和保有量,從新車產量來看,自2017年以來,汽車銷售增長回到了下降趨勢。主要依靠汽車保有量支持未來輪胎市場,但很難看到大增長。此外,中國輪胎也面臨著出口摩擦的問題。我國輪胎出口占總產量的35%左右,但國內輪胎缺乏競爭優勢,同質化競爭普遍存在,多次被國外雙重反向調查,出口不確定性加大。
利潤分析:原材料價格波動較大,企業成本控制能力提高。
對于合成橡膠企業來說,利潤很容易受到原材料價格波動的影響,而產業鏈的整合是降低成本的關鍵。天然橡膠企業的利潤也受到產業鏈的影響。中化國際的毛利率略高于云南的農業開墾,這是由于企業布局的多樣化產業和生產能力規模的優勢所致。
行業財務風險分析:償債壓力加大,現金收付能力下降
目前,橡膠行業的整體還本付息壓力不斷增加,橡膠生產的債務壓力低于橡膠制品企業。天然橡膠生產商云南農墾的杠桿率持續上升,從2013年底的44.97%上升到17季度的71.18%,企業債務規模迅速擴大,橡膠行業承受著相對較大的債務壓力。
就現金流而言,該行業的總體收現能力變弱,隨后的投資支出較大。與橡膠制造企業相比,橡膠生產企業的現金流狀況略強。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現金籌集能力差、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減少、產業結構升級、異地拆遷項目多、投資支出壓力大,主要依靠外部融資來維持現金流量。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9月份以來,又有46家橡膠輪胎企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2018年短短半年多的時間,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行業企業已經超過350家,這些企業部分是貸款無法償還,深陷互聯互保危機的原因;或是拖欠工人工資,經營異常,企業亟待轉型。
]]>SSBR具有產品純凈度高、結構調節比較靈活的優點。經過40多年的發展,中、美、日、法、德等多個國家都擁有SSBR生產裝置。
我國著名的一套負離子溶液聚合生產裝置位于鎮江奇美化工,設計生產能力為8萬噸/年的SSBR。奇美工業產品廣泛應用在各領域生活消費品和工業用品。為了滿足市場和客戶的多樣化和前瞻性需求,積極傾聽客戶的聲音,并采取高規格的研發設備,豐富的生產力,高效環保的生產技術,完善質量管理體系。TEM作為后盾,提供高質量、高性價比的產品,幫助客戶順利奪得市場先機。
目前,奇美生產的新型溶液聚合丁苯橡膠能有效地提高輪胎的抗濕滑性能,降低輪胎的滾動阻力,提高輪胎行駛時的安全性,同時提高燃料能耗的利用率。DURO臺灣華豐、carlisle美國卡萊、Continental德國大陸馬牌、Kenda臺灣建大、CST正新輪胎等公司輪胎自使用奇美溶聚丁苯橡膠以來,產品的抗濕滑性能和滾動阻力性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通過提高綠色環保輪胎的數量,提高輪胎出口份額,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隨著環保意識不斷提高,全國各地輪胎企業注重綠色環保材料的應用,通過大力推廣溶聚丁苯橡膠在綠色輪胎中的使用,國內生產的輪胎在國外產品測試中取得好成績,部分規格產品滾動阻力、抗濕滑指標甚至超過國際知名品牌。
]]>調查機關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國內丁腈橡膠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2018年7月16日,調查機關發布初裁公告,初步認定原產于韓國和日本的進口丁腈橡膠存在傾銷,國內丁腈橡膠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初步裁定后,調查機關對傾銷和傾銷幅度、損害和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了繼續調查。現本案調查結束,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調查機關作出最終裁定(見附件)。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最終裁定
調查機關最終裁定,原產于韓國和日本的進口丁腈橡膠存在傾銷,國內丁腈橡膠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二、征收反傾銷稅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征收反傾銷稅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18年11月9日起,對原產于韓國和日本的進口丁腈橡膠征收反傾銷稅。
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如下:
調查范圍:原產于韓國和日本的進口丁腈橡膠。
被調查產品名稱:丁腈橡膠。
英文名稱:Acrylonitrile-butadiene?rubber(NBR)
分子結構:(C4H6)m(C3H3N)n
化學結構式:
產品描述:丁腈橡膠是由丙烯腈與丁二烯單體聚合而成的共聚物,外觀為灰白色至淺黃色塊狀或粉狀固體。具有優良的耐油性、耐磨性、耐熱性和氣密性。丁腈橡膠的性能受丙烯腈含量影響,隨著丙烯腈含量增加,拉伸強度、耐熱性、耐油性、氣密性、硬度提高,但彈性、耐寒性降低。
丁腈橡膠因其耐油性和物理機械性能優異,被廣泛用于各種耐油制品,如O型圈、油封、膠管、軟管、墊圈、膠輥、鞋底、輸送帶,以及保溫發泡管等。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40025910和40025990項下,對各公司征收的反傾銷稅稅率如下:
韓國公司:
1.?錦湖石油化學株式會社(KUMHO?PETROCHEMICAL?CO.,?LTD.):12.0%
2.?(株)LG化學(LG?CHEM,?LTD.):15.0%
3.?其他韓國公司(All?Others):37.3%
日本公司:
1.?日本瑞翁株式會社(Zeon?Corporation):28.1%
2.?JSR株式會社(JSR?Corporation):16.0%
3.?其他日本公司(All?Others):56.4%
三、征收反傾銷稅的方法
自2018年11月9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韓國和日本的丁腈橡膠時,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反傾銷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反傾銷稅額=海關完稅價格×反傾銷稅稅率。進口環節增值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反傾銷稅作為計稅價格從價計征。
?四、反傾銷稅的追溯征收
對自2018年7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有關進口經營者依初裁公告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所提供的保證金,按終裁所確定的征收反傾銷稅的商品范圍和反傾銷稅稅率計征并轉為反傾銷稅,并按相應的增值稅稅率計征進口環節增值稅。在此期間有關進口經營者所提供的保證金超出反傾銷稅的部分,以及由此多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部分,海關予以退還,少征部分則不再征收。
對臨時反傾銷措施實施之日前進口的原產于韓國和日本的進口丁腈橡膠不追溯征收反傾銷稅。
五、征收反傾銷稅的期限
對原產于韓國和日本的進口丁腈橡膠征收反傾銷稅的實施期限自2018年11月9日起5年。
六、新出口商復審
對于韓國和日本未在調查期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被調查產品的新出口經營者,符合條件的,可依據《反傾銷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調查機關書面申請新出口商復審。
七、期間復審
在征收反傾銷稅期間,有關利害關系方可以根據《反傾銷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向調查機關書面申請期間復審。
八、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對本案最終裁定及征收反傾銷稅的決定不服的,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公告自2018年11月9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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